各职能部门及相关专项工作组:
按照《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》(国教督办函〔2021〕82号)和教育部评估中心《关于合格评估进校考察有关事宜的说明》的文件要求,学校将于专家进校前40天完成材料公示;进校前30天将《自评报告》和核心支撑材料报省厅审核;进校前20天在评估中心系统提交审核备案后的《自评报告》和案头材料清单;进校前一周提交《专家组进校现场考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》等5项材料。
请各部门按附表的分工及要求,认真领会文件要求,按照各个时间节点高效、高质完成各项材料的准备工作。经部门负责人(或工作组组长)及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评建办公室。
附件:上报材料清单及责任单位分工表
评建办公室
2022年8月9日